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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690 作者:佚名
导读: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强化水利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举措、河湖长巡河等信息,主动发布《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节水机关建设等工作信息,开展“节水大使”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强化水利工程监管信息公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强化水利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举措、河湖长巡河等信息,主动发布《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等有关情况。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发布《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水利厅节水机关建设等工作信息,开展“节水大使”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强化水利工程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小水库开展大规模暗访督查情况,公告《辽宁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起草情况。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公开,发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评价等工作动态,公开《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和《辽宁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编制工作。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辽宁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办法》等强化行业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 。

(二)围绕补齐水利短板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发布辽宁省雨水情和汛旱灾情信息,通过厅网站、信息平台和各级媒体向社会发布水情、旱情发布山洪灾害预警2791次,召开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2次。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更新重大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关键节点建设进展、重大事项、重要部署等信息,及时公开17座小型水库、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32项大江大河主要支流、44项中小河流治理和6项农村防汛预警项目建设信息。做好水生态治理修复信息公开,公开88万亩辽河、浑河、太子河、大小凌河等重点河流实施退田还河生态封育、6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等河湖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信息。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公开1793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座大中型灌区、2座大型泵站改造、4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02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农水“先建后补”试点建设等民生福祉工程建设信息。

  (三)围绕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我厅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加强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厅网站公布政府采购信息,按规定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报告及《辽宁省水利前期工作任务书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向水利部、省政府网站、水利厅网站和民心网报送和公开工作信息共3320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88件,服务满意率100%,行政复议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网上在线申请政府信息11件、信函申请政府信息2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告知;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13件、分办1件、协办件24件,单办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协办1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增2

10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减5

9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16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没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3012683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1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1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1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新时代要求,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还有差距,公开信息滞后、更新不及时、有栏目没内容现象偶有发生。

  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只停留在按要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不注重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告知书内容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还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审批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洪涝灾害信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做好预警预报服务。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科学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和加强厅网站管理,持续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迅即高效、覆盖面广的作用,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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