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

关于印发《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2003〕69号)抓紧修改完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尽快报部审批。

国土资源部

二○○三年四月十日

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