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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教学条件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知识产权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知识产权专业专任教师人数至少应为该专业核心课程数的1.5倍以上,每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生师比不得高于17∶1。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3。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专家。 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

知识产权教师队伍

  • 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知识产权专业专任教师人数至少应为该专业核心课程数的1.5倍以上,每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生师比不得高于17∶1。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3。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专家。

  • 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 教师水平要求

专任教师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完成知识产权教学任务的知识储备;应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知识产权设备资源

  • 信息资源

各高校应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专业相关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数字资源库(含新设专业)。信息资源应能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

知识产权专业图书资料配置要求

类别

图书资料

数量

法学图书

综合性法学图书

20种以上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5门计,平均每门)

重要中文学术著作

50种以上

重要教材

5种以上

其他教学参考书

30种以上

非核心专业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0门计,平均每门)

重要中文学术著作

25种以上

重要教材

3种以上

其他教学参考书

10种以上

法学期刊

法学学术期刊

20种以上

法律法规及实践类期刊

4种以上

文摘期刊、复印报刊资料

3种以上

社科类综合期刊

50种以上

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50种以上

电子资源数据库

中文数据库

5种以上

外文数据库

1种以上

图书资料引用

图书资料可供教师和学生利用的条件

充分

参考资料:

  • 教学设施

各高校应为知识产权专业教学提供数量足够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等。专业教学设施应完全开放。特定专业课程应配备该专业所需要的特定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各高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专业实习,建设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保障学生集体实习比例不低于50%。

知识产权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资源建设费用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大纲编写费等;教学运行费用:包括课时费、命题费、阅卷费、监考费、课堂教学资料复印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费、实习指导费、学生实习补助、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教学评估费用:包括教学质量评价、督导专家费用等。

各高校应切实保障知识产权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在保证生均年日常教学经费不少于1400元的基础上,教学经费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定增长。教学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知识产权质量保障

  • 质量保障目标

各高校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系统。

  • 质量保障规范与监控

各高校应围绕各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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