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石政办函〔2018〕40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17〕25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延伸,现就我市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