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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全面夯实主动公开工作

2022/07/16114 作者:佚名
导读:(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相关工作,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重点环节,全面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按照“围绕加快构建“4 4”产业发展格局做好信息公开”要求,加强“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信息公开”,对局网站首页“科技标准”子栏目进行调整,确定环境标准、污染防治实用

(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相关工作,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重点环节,全面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按照“围绕加快构建“4 4”产业发展格局做好信息公开”要求,加强“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信息公开”,对局网站首页“科技标准”子栏目进行调整,确定环境标准、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科研课题、清洁生产等四个子栏目,对环保产业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同时,我局应相关企业请求,对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制定公布实施的环境标准进行集中汇编,汇编基本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在科技标准子栏目中发布后,获得一致好评。

二是按照“集中公开项目建设、精准招商、开发区改革、项目用地等关键环节的信息,重点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的信息发布。2017年7月之前,我局对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备案、审批、验收等工作环节相关文件或信息实行流程化公开,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建立专栏和分类查询机制。2017年7月,我局向市行政审批局移交审批权限相关工作后,我局对部分遗留问题、项目进行收尾性评审和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不遗漏。

三是按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省会做好信息公开。”要求,扎实做好省会治理提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环保治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超低排放治理等各项文件进行及时公开,同时,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四是按照“围绕强力实施铁腕治污做好信息公开。”此项工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环节,我局通过不同类型信息的公布时限和要求,分类强化工作落实。

五是强化过程性政务信息发布。加强、加大重污染天气等环境问题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1小时内予以公布的基础上,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预判、研判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来,发布《关于预计我市将发生重污染过程的预测分析》等信息,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进展及规划进行跟踪式发布,发布《石家庄市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一市一策”跟踪研究》、《石家庄市尝试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大气预测预报和空气质量综合分析》、《石家庄市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治理规划编制进展》等一些列相关信息。

六是重点环境信息按时按要求发布。按日实时发布政府信息。设立专栏,实时公布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增加污染级数、AQI指数、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重要指标,并在首要位置链接“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同时,设立空气质量预警专栏,第一时间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在接市政府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公布,确保通知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按周发布政府信息。按周发布《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对重点断面的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六项指标,列表发布监测数据。按月发布政府信息。按月发布《地表水水质月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情况的公告》、《审批项目公告》、《排污许可证核发、换证和年度核查报告》和《石家庄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其中,《地表水水质月报》在细化滹沱河、洨河、汪洋沟、冶河水质公开基础上,加强对滹沱河、汪洋沟、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达标情况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的分析,增加内容包括冶河山西入境地都断面、岩峰断面、平山桥断面,滹沱河山西入境下槐镇断面水质及同比去年变化情况。按月发布《石家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增加内容包括我市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4个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和评价结果。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查询》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查询系统可对全市国、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进行实时查询,对历史数据、排污动态轨迹进行在线分析,同时,系统新增“数据Excel表格导出”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分析数据。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获批后,第一时间公布。设置专栏,对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和解读,对企业较为关注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固废行政许可事项等进行过程性公示,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办理指南等关注流程的公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特大)环境案件的企业、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全市企业突发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公开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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