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8〕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17〕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16-2017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