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评价体系的主要特点是:
1、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基本经济规律要求,包括地质勘查工作在内的整个矿业生产的直接目的在于满足工农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这种需要的满足程度,综合地反映于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上。因此,本研究成果将这项使用价值指标,列于评价指标体系的首位。
2、针对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矿产资源特点和地质勘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本评价体系,采用微观企业经济评价与宏观的国民经济评价两个评价层次,同时强调了国民经济评价在决策中的主导地位。
3、价格是直接关系到经济分析结果的关键因素。
4、矿床经济评价深度问题是关系到评价的完备性和可靠性的另一重要问题。
5、为了加强地质勘查与矿山开发的紧密联系,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服务质量,评价深度要求还应从横向上与矿山建设程序,与矿山可行性研究阶段任务的相互衔接与对应中划定总的界限。 此项成果为全国储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联合制定《矿产勘查各阶段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的暂行规定》提供了依据,对我国的矿床技术经济评价工作和矿床勘查工作择优进行,避免矿产勘查和矿山建设投资失误,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