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第一承诺期是2008年到2012年。《京都议定书》下谈判主要解决减排目标,即确定京都议定书第2期,发达国家如何减排,发展中国家如何参与。公约下的谈判,又称为,LCA(long corporation action,即长期合作行动),包括巴厘岛行动计划确定的“4个轮子和1个共同愿景”—— 4个轮子分别是减缓气候变化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
至于中国代表团的具体分工,一位接近中国气候谈判团的人士说,4个轮子和一个共同愿景谈判都有具体1个或几个人在谈。总人数大概30到40人,因为气候变化谈判已经开展一些年头,所以每年会有一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