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机关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学习不够深入,对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应公开的信息界定不清,导致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2、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2、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有条件时考虑设立查阅室和电子信息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