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决定附:第二次修正本

2022/07/16872 作者:佚名
导读: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9年9月15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9年9月15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