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闽建筑[2007]55号
【发布日期】2007-12-27
【生效日期】2007-1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闽建筑[2007]5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营造适应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中介诚信环境,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福建省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闽建法[2005]77号)等有关规定,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