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督察组组长分别由朱小丹、朱之鑫、吴新雄、李家祥、黄龙云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同志担任,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分别负责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省份开展“回头看”督察进驻工作。各督察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辽宁、吉林,组长朱小丹,副组长翟青;
第二组:山西、陕西,组长朱之鑫,副组长黄润秋;
第三组:安徽、山东,组长吴新雄,副组长翟青;
第四组:湖北、湖南,组长李家祥,副组长赵英民;
第五组:四川、贵州,组长黄龙云,副组长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