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等,经论证后确定。
2.一条公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选用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但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
3.预测的交通量介于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时,拟建公路为干线公路,宜选用高速公路;拟建公路为集散公路,宜选用一级公路。
4.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已有公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按照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提高其通行能力及使用质量,以达到相关等级公路的规定。
5.采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必须进行总体设计,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路段不得横向分幅分期修建。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