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词
建筑大数据
工程监管
大数据+
数据价值
建设领域
云计算
地下综合管廊
BIM技术
一带一路
建设工程
建筑业
建筑施工
建筑工程
海绵城市
装配式建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县烟水配套工程管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各烟水配套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县管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