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居住的消费模式在西方国家早司空见惯,但受住房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和人们传统“买房”观念的影响,经济租用房的探索与推行面临政府财力不足、城市配套政策滞后和运营监管困难的诸多不适。
即使在最先试水的福建省,由于投资收益期长,利润低,大面积推行经济租用房将面临巨大的困难。福建省建设厅相关人士透露,由于中等收入人群数量庞大,当前对经济租用房不排除设置一些限制条件,例如限制首次置业才可申请等等。而对另外一些城市,在廉租房的建设上就已是捉襟见肘,更无力顾及其他了。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副主任秦家石介绍,沈阳今明两年将投入36亿元,解决全市12.8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沈阳去年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0亿元,一年拿18亿元解决廉租房问题已不易,哪有钱再想别的?”
将经济适用房改为经济租用房似乎是顺理成章的解决之道,国家相关部门不久前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也明确提出,“经济适用房”走租售并举的道路,具体形式由地方政府决定。但时至今日,各地“经济适用房”分配形式仍是售的多,租的少。原因是地方政府和企业需要靠出售经济适用房来实现资金回流,出租需要地方政府或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在没有相应的税收和金融优惠支撑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和企业不想也没能力大量持有并出租经济适用房。
如果说财力是制约政府层面的因素,那配套政策滞后更为百姓所感知。在沈阳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先生对记者说,他不会考虑租房居住。“租房后户口怎么落,小孩上学也不知该去哪个学区。”在沈阳,过去想落户口必须得拥有价值20万元以上的自有住房,后来这个标准虽有降低,但租房者仍难以落户。长期以来,许多城市在政策层面鼓励人们购房多,货币化分房、银行按揭贷款、购房退税、契税优惠等等,可谓一应俱全,但在租房方面,却鲜有政策关注和扶持。
问题还不止这些。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所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倪鹏飞指出,建设政策性租赁房还涉及到后续运营管理的问题,如果由政府来做管理,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监管成本,同时也容易给滋生腐败制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