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9.2 气象灾害级别标准
9.3 气象灾害基本应急程序
预警级别 |
颜色标识 |
划分级别标准 |
特别重大(I级) |
红色 |
●7个乡镇以上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4个乡镇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3个乡镇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5个乡镇出现冰雹。 ●10个乡镇以上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60天以上。 ●7个乡镇以上发生倒春寒或秋风过程达11天以上。 ●12个乡镇以上出现凝冻天气。 |
重大 (II级) |
橙色 |
●6个乡镇以上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3个乡镇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2个乡镇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4个乡镇出现冰雹。 ●7个乡镇以上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40~60天。 ●6个乡镇以上发生倒春寒或秋风过程达7~10天。 ●10个乡镇以上出现凝冻天气。 |
较大 (Ⅲ级) |
黄色 |
●5个乡镇以上范围内强降水达50毫米,或2个乡镇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或1个乡镇达200毫米以上强降水。 ●2个乡镇出现冰雹。 ●5个乡镇以上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20~40天。 ●4个乡镇以上发生倒春寒或秋风过程达4~7天。 ●7个乡镇以上出现凝冻天气。 |
一般 (IV级) |
蓝色 |
●3个乡镇以上范围内强降水50毫米或1个县达100毫米以上强降水。 ●2个乡镇出现冰雹。 ●2个乡镇以上范围内持续干旱过程达20天。 ●2个乡镇以上发生倒春寒或秋风过程达4天。 ●5个乡镇以上出现凝冻天气。 |
灾害级别 |
划分级别标准 |
特别重大(I级) |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60天以上,10个乡镇农作物受灾或绝大多数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5个乡镇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4.2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2万公顷,倒塌房屋160间以上;紧急转移安置群众0.8万人以上。 ●因灾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其他经县气象局或市气象应急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
重大(Ⅱ级) |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41~60天,7个乡镇农作物受灾或多数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5个乡镇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3.6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1~2万公顷,倒塌房屋80~16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0.5~0.8万人。 ●因灾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其他经县气象应急挥部认定的重大气象灾害。 |
较大(Ⅲ级) |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21~40天,2个乡镇农作物受灾或个别乡镇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5个乡镇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2.4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0.8~1.6万公顷,倒塌房屋16~8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0.2~0.5万人。 ●因灾造成1~2人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其他经县级以上气象应急挥部认定的较大的气象灾害。 |
一般 ( Ⅳ级) |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过程达20天,1个乡镇农作物受灾或个别村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5个乡镇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1.8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1万公顷以下,倒塌房屋16间以下;紧急转移安置群众0.2万人以下。 ●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其他经县级以上气象应急挥部认定的一般气象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