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综合标准化的两个基本概念
所谓综合标准化,又可叫做“全面标准化”或“整体标准化”。就是针对不同的标准化对象,以考虑整体最佳效果为主要目标。把所涉及到的全部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处理的标准化管理方法。
我国标准GB/T12366《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对综合标准化下了定义:“为了达到确定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标准综合体,并贯彻实施的标准化活动”。综合标准化是系统工程和标准化相结合的产物。它以标准化具体对象系统为研究对象,准确地把握各种相关要素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功能效果最佳。
2、标准综合体
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首先要求针对不同的标准化对象,制订一整套相互协调的标准技术文件,我们把这一整套经过系统处理,能够促证对象整体最佳效果的标准和标准技术文件称为标准综合体。它是综合标准化的物质基础。
为此,国家标准GB/T12366《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对“标准综合体”定义为:“综合标准化对象及其相关要素按其内在联系或功能要求以整体效益最佳为目标形成的相关指标协调优化、相互配合的成套标准。”1989年8月宣布的我国历时两年多时间制定的彩电综合标准体就是有344项成套标准构成的。
标准综合体按其性质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产品标准综合体,它以产品标准作为主要标准化对象,把原料,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相关要素标准协调起来,组成一个产品综合标准化体系
工业产品可以建立标准综合体,农业产品也可以建立标准综合体。如我国建立的长绒棉综合标准体由20个标准所构成,烤烟综合标准体由17项标准所构成。
另一类是一般技术性标准综合体,主要是技术文件标准综合体。它概括的范围有基础标准、跨专业部门的综合性课题以及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专门课题等。它是为了保证跨部门的高度民主协调统一,针对国民经济的具体情况和部门生产的共性而编制的整套标准。
上述两类标准综合体中,一般技术规定的标准综合体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它是进行跨专业部门协调工作的基础,是开展产品综合标准化保证条件和依据。这两类标准综合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就形成完整而统一的综合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