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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71 作者:佚名
导读:肥东县房产管理局机关科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系统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发放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车辆管理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考察、考核、培训、推荐、选拔、使用、调配、管理

肥东县房产管理局机关科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系统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发放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车辆管理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考察、考核、培训、推荐、选拔、使用、调配、管理和奖惩;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本系统的人才培训、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离退休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的工作和任务。

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行政诉讼等工作。

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业务经费、专项资金、固定资金及基建投资工作;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报支,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依据《合同法》审查和参与拟定局对外经济方面的合同、协议和文件;负责对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审计,并参与对局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和培训;遵照审计法规,在局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局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的职权。

贯彻执行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政策、规定以及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工作的安全保密工作;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借阅档案归还时严格检查其是否齐全、完整;负责档案的统计工作、定期清理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做好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改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测算拟定全县公有住房出租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审批各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房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房改中的违纪问题;集资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

肥东县房产管理局业务科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会同计划、规划部门编制全县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以及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市开发办委托,负责对辖区内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预审,并报市开发办审查;对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并进行跟踪管理,提出年检的初步意见;对已经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的开发企业,提出资质等级调整的初步意见,做好资质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住宅小区智能化的试点工作;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动态,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月报和年报的收集、上报工作;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对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管理。

管理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房产买卖、转让、继承、赠与、投资入股、兼并等交易、立契、鉴证手续,查处产权转移、变更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各类房产的权属登记、确权,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房产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灭失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产测绘工作,绘制、修测房产分幅分户图,贯彻执行房产测量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产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产产籍档案,为房地产管理和城市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服务;监督指导各房管所等业务部门的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对各所上报的产权材料进行审查审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工作,培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负责物业管理公用设施、设备、专用基金和房屋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实施办法;裁决拆迁纠纷。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即房屋买卖、租赁、抵押、典当及房屋互换等违法交易行为的查处;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查处违法房地产广告。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组织白蚁预防施工,加强白蚁防治资质管理。

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管理、监督和直管公房的出售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维修和养护;负责落实和解决全县私改房、没收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全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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