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设备动力处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4.2生产处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应尽量使其集中生产,并严格控制开动班次,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
4.3为节约电能,车间作业区严禁使用白帜灯,逐步改用高效节能灯具。
4.4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炉)的发放、使用。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4.5各用电部门应努力开动脑筋,提出节电新建议,并积极配合能源课搞好节电工作。
4.6有关部门再采购用能设备是考虑节能方案,禁止大马拉小车、设备空转等现象。如有发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