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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位置自然位置

2022/07/16228 作者:佚名
导读:自然位置是《一般平衡论》(汪叶斌 著)的概念。系统与环境相平衡和谐时就是系统的自然位置。自然位置是系统在环境中有适当的位置,表明系统与环境平衡。 一般平衡论认为,万物都有自己的自然位置。万物处在不平衡时,在求存本能的作用下,总会自我趋于平衡,寻找自己的自然位置;处在平衡时,总会努力维持自然位置。系统的自然位置也是它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找到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以求得与环境和谐并保持自我平衡就是万

自然位置是《一般平衡论》(汪叶斌 著)的概念。系统与环境相平衡和谐时就是系统的自然位置。自然位置是系统在环境中有适当的位置,表明系统与环境平衡。

一般平衡论认为,万物都有自己的自然位置。万物处在不平衡时,在求存本能的作用下,总会自我趋于平衡,寻找自己的自然位置;处在平衡时,总会努力维持自然位置。系统的自然位置也是它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找到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以求得与环境和谐并保持自我平衡就是万物的自然目的。

对整体而言,每一个个体都找到自己的自然位置时,就形成了整体的自然秩序;对个体而言,当整体有了自然秩序时,说明每一个体都有了自然位置。当每个个体都找到自然位置,整体有了自然秩序时,就形成了自然平衡。

自然位置是动态的,原自然秩序有原自然位置,当自然秩序变化时,它们会寻找自己新的自然位置,新自然秩序有新的自然位置(此时会维持自然位置)。自然秩序变动决定自然位置运动方向;但系统自然位置的运动方向也反作用于环境自然秩序的变化。

开放和运动是系统找到自己自然位置的前提,并形成自然秩序,达到自然平衡,形成整体和谐。运动中的万物的自然目标是寻找自己的自然位置(不平衡时)或为了维持原有的平衡,万物不是为运动而运动,而是为了平衡而运动,为达到自然位置而运动。

系统的自由运动应当是符合自然规则的运动——遵循自然规则的运动——如此系统更易到达自然位置,能否遵循自然之道反映系统存在智慧。相反,系统的运动没有遵循自然规则,就不能或难以到达自己的自然位置。

系统个体自然位置是环境整体自然秩序中的位置,自然秩序来自于整体中个体寻找自然位置的自然力量。自然位置表现为个体与环境的平衡和谐。自然秩序表现为整体的平衡和谐。

生物圈的自然位置和自然秩序是环境选择和自我平衡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为了平衡而选择系统,系统为了生存而适应或选择环境。系统可通过调整自身内部结构来适应环境,也可选择适合自身生存的新环境。

对一个生命系统而言,自然选择是系统与环境的关系,是来自环境对系统的力量,表现在环境对系统的输入。

系统是环境中的系统,环境决定系统,系统需要一个适合自身生存的环境,还要在这个环境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系统应主动适应所在的环境。种群的自然秩序是竞争的结果,一旦形成自然秩序就可以减少争斗。

万物的自然位置是分层次的: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可以是:奇点玄子——原子分子——宇宙天体;个体——种群——生物;个人——组织——社会;要素——系统——环境;等不同层面的自然位置。结构相同的原子分子常常会聚在一起,内部结构相同的系统往往抱成一团。

自然位置法则告知人类,任何事物只有适当,没有最好。最好只是相对的,适当才是绝对的。万物平等,世上无废物,在适当位置为“宝”,在不适当位置为“废”(有时为害)。变废为宝就是物从不适当位置回到适当位置——自然位置(从不平衡到新平衡)。自然力量而形成的自然位置和自然秩序是最合理的,因自然力量而形成的一个有自然秩序的系统,有利于这个系统在环境中的存在。自然力量是相对人类求名求利活动而言的。

万物因自然力量而形成的自然位置是最合理的位置。因人类求名求利而改变物的自然位置,往往是不合理的,往往破坏自然秩序。人类为求名求利而改变物质的自然位置,往往就是破坏了本来的自然平衡,其后果非人力可以控制。

“自我平衡”、“事物对称”和“自然位置”是系统在三个不同层面的平衡。

●自我平衡是一个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平衡;自我平衡源自系统求存在的本能;自我平衡是点的平衡。

●事物对称是一个系统与另一个系统的平衡;事物对称来自系统自我平衡的支持;事物对称是平面的平衡。

●自然位置则是一个系统与多个系统的平衡;自然位置则是立体的平衡。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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