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管委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府[2005]8号令,对进中心运作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管理监督。管委办内设综合科、业务科、监察室、行政执法室。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代理处,常驻中心,承担市本级、四个区和两个开发区的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三年来,中心共完成了政府性资金招标采购项目2166项,中标金额30.28亿元,节约资金7.16亿元,资金节约率19.1%。
在经历了筹建、创业的起步阶段之后,自2005年开始,中心进入了全面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的逐步完善时期。目前,中心管委办领导班子基本配备到位;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派驻中心人员的定期轮换机制基本形成;由市人事局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代理处人员现已到岗,管委办、代理处的“三定”方案基本落实,组织架构日趋完善。
2005年以来,中心管委办以贯彻落实市委14号文和市政府8号令为契机,提出了“依法行政抓制度、坚持三公抓服务、廉洁勤政抓队伍、务实创新争一流”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与规范运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及有效措施达100项,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