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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2022/07/1679 作者:佚名
导读:2020年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0〕11号),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等级、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应急保障等进行了完善。为做好与《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市应急局牵头对《苏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修订《苏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

2020年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0〕11号),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等级、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应急保障等进行了完善。为做好与《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市应急局牵头对《苏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修订《苏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明确指出,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事关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出台的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三是机构改革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市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同时,强化预案与《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

二、《预案》修订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19年7月,市应急局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19年8月至10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11月22日至12月3日,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级层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涉及单位意见,对于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作了充分吸收,有的进行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2019年12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2019年12月3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预案》进行了讨论修改。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我市《预案》的总体框架,参照省《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地质灾害等级、预防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应急保障、附则七部分。

1.总则

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主要明确了当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时,市政府成立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管理等22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或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明确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

3.突发地质灾害等级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将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个等级,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并逐一明确了各个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

4.预防和预警

明确在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由各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内的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动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预警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蓝色)、三级(黄色)、二级(橙色)、一级(红色)4个等级。

5.应急处置和救援

按照时间顺序,将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划分为灾情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响应终止、调查评估5个环节。灾情报告进一步细分为速报、续报和终报;先期处置提出了灾害发生地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后应立即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应急响应规定了不同等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分别由各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视情或根据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响应终止明确了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终止应急响应的主体;调查评估明确了不同等级突发地质灾害受灾情况调查和损失评估的实施主体。

6.应急保障

从平台保障、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预案实施的措施。

7.附则

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责任与奖惩、预案编制与管理、预案演练、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2100433B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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