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4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布了《苏州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新时期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推进“健康苏州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苏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国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自《苏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实施以来,全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控制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水平不断提升,化学中毒、核和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场所健康促进更加普及,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力度明显加强,基本实现了《苏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总体目标。但是,在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此,按照《“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精神,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10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苏政办发〔2018〕15号)》,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苏州卫生计生委编制了本行动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了战略性、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源头治理的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前期预防和源头治理,《方案》科学把握职业卫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强化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二是突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方案》突出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突出职业病防治全流程管理。《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在具体工作指标和主要任务中均体现了防、治、保等职业病防治关键环节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和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三、《方案》的核心内容
《方案》首先阐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苏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明确了新时期工作定位。提出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依法防治、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20年总体工作目标和8个可量化的具体工作指标,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如下: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不少于2000家企业开展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工作。严格源头控制、提高准入门槛。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工作。
二是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引导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帮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设施维护和个体防护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指导用人单位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三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网络建设。提升基层监管水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企业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四是提升防治服务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识别、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保障、职业病综合治疗和康复能力建设。发挥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作用。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现有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快培育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
五是落实救助保障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六是推进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七是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职业健康促进试点。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推进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
八是加强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加强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等综合治理适宜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加强交流合作。
四、《方案》的落实
为保障《方案》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法规和标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行动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