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省主要领导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打好我省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并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我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布置落实。近年来,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多次部署“两违”治理工作,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联合联动,强化舆论监督,使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为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020年定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年”。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茂名市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年”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6月22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二、《行动方案》制定原则
《行动方案》的制定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坚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健全完善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逐步有序加快消化存量违法建设。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坚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全民普法,不断提升违法建设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对违法建设一查到底,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及时疏导群众合理报建需求。四是压实属地责任,推动社会共治。突出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确保严格履职。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行业约束与基层自治相结合,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从今年5月份起,对新增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决不允许形成新增违法事实。坚决超额完成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95.91万平方米。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建立健全控违拆违工作机制、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开展拆除典型违建案例行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建设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共5方面14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建立健全控违拆违工作机制。明确要建立违法建设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划片到人、责任到人”,并实行首查负责制和案件移送制。同时,制定分类认定处置办法和政策,采取“依法拆除、依法没收、限期整改、补办证照”等措施,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
第二,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建立全市违法建设治理信息平台,开展违法建设普查行动,全面摸清全市违法建设底数,充分利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的有利时机,全面、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推动建立全市违法建设治理“一本账”。
第三,明确重点治理对象。明确将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和大面积占用其他农业用地的违法建设;在重点建设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占用河道、交通主次干道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一户多宅的违法建设;严重超高层、超面积以及违建面积超过合法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建设;城镇居民违法购买或租赁农村土地建住宅的违法建设。2020年5月起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作为优先予以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制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第四,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建设秩序。主要针对一些村庄原有规划脱离实际、难以实施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回头看”行动,修改完善与提升村庄规划水平,增强其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快畅通宅基地申请和农房报建渠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
第五,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定源头监管措施,强化发证管理,对新建商品房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做到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拆除到位,坚决堵死违建之风。并强化物业管理,加强对楼盘业主装修的监管。同时,制定出台物业公司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物业公司管理责任和业主装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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