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对本职业(工种)工作内容的相关要求及发展趋势。
三、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智慧政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智慧政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广视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融和上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有:李阳、郝玉名、万鹏飞、陈彤、张萌、金小艺、张巡宇等。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行政管理协会、《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四川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主要审定人员有:张定安、周明、刘磊、喻琳、刘超、王明兴、李云梅、刘清、杨剑、侯鹏飞、朱瑞等。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河南省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以及王小兵、李世杰、张小芃、李庆伟、吕卓、李锐、陈育、吴九龙、谭罗娟等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2020年12月29日起施行。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