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预算会计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单位核算、监督单位预算执行过程的会计,又称单位预算会计。
行政单位完成行政任务和社会事业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预算拨给。因此,有关经费的领拨,收支,货币资金的收付,材料的采购和领用,固定资产的购人、调人、调出和报废,往来款项的发生和结算等业务,都需要单位预算会计运用会计该算方法,进行科学的整理、记录和分析,以加强预算管理。根据国家机关编制和经费报领关系,单位预算会计又可分三级,即主管会计单位(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的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领报经费,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公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自己下面再无所属单位的单位)。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