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文书档案、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公文、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的起草、审核及调研、信息综合等工作;负责局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调;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突发事件调度处置指挥及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开展信息综合研判;指导全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衡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档案、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教育训练科(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心)。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考核发证等工作。
(五)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参与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防汛抗旱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煤矿综合监督管理科。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耒阳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煤矿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权限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等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权限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权限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五)财务装备科。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七)新闻宣传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先进典型推介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十八)规划科技和信息化科。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运行管理。
(十九)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教育训练科等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