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确定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2.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
3.推荐直接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审定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
4.审核工程建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书。
5.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开标会,负责选派招标工程的评审专家。
6.审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行由基建后勤处、校法律顾问、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共同会签的合同会审会签制。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经过法定招标的,基建后勤处审核,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审签后,由校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7. 审定和调解建设工程其他有关协议及纠纷。
8.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二)招标办公室负责全校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是:
1.接受并审查全校范围内建设单位的招标申请,组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会议,作好工作记录。
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或后审。
3.负责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并按规定作好投标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
4.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文书,负责组织编写投标限价,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会签工作。
5.负责向校招标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