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05〕21号
西安、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开展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改革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西安、咸阳、渭南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编办和省政府法制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试点的指导、协调工作。省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