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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简介

2022/07/16426 作者:佚名
导读:为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我区核心区域的城市品位,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按照保增长、保民生

为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我区核心区域的城市品位,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 以改善群众特别是棚户区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为根本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功能与产业发展相互融合,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为契机,发挥棚户区改造土地一级开发和规划管理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招商力度,多渠道筹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二)科学规划,连片成方。结合城市分区规划、土地利用分区规划,编制全运会重点区域和城市主要节点上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计划。大力推进城市片区综合改造,科学策划全区城棚改工作,综合考虑项目用地范围和规模,突出改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综合开发。根据我区棚户区的构成,结合各项目特点,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发展、国土空间利用等因素,不局限于在单个地块找平衡,实施区域平衡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硬骨头”问题。在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综合考虑项目水电气暖、公共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储备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依法征收,安置先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按照中、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房屋征收。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由区政府统筹考虑全运会重点区域和城市主要节点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地,采取代建制等多种方式,先行或同步建设安置房,坚持将最好的规划设计、最好的建筑质量、最好的配套设施、最好的地段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安置房建设品质。

三、工作目标

按照2019年11月20日全市“三改一通一落实”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努力提高改造项目品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推进城市功能与产业发展的相互融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区域形象、完善城市功能。

到2020年3月前完成互助路片区、太乙路片区、文艺路片区、长安北路片区、张家村片区等5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摸底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包装、《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见附件2)。

到2021年4月底前完成西安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永华里、枣园巷以北、李家分村等4个棚户区整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成立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棚改事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主任冯沅林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区长安路CBD、区东关管委会、公安碑林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碑林分局、生态环境碑林分局、张家村街办、文艺路街办、长安路街办、南院门街办、太乙路街办、长乐坊街办、东关南街办、柏树林街办。

五、职责分工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

负责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等规划的手续办理及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预审及土地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二)公安碑林分局

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并停止办理户口迁移。

(三)区发改委

负责办理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手续。

(四)区住建局

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和《通告》的手续办理。

(五)区市场监管局

依法或者依据政府相关规定要求项目范围内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停止经营活动,撤销工商登记等业务工作。

(六)区城管局

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封、拆除等具体执法工作,落实查处违法建设所需的法律程序;负责房屋拆除和垃圾外运手续办理保障工作。

(七)区信访局

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负责接待、受理、转办、督办因项目房屋征收拆除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指导指挥部和属地街办做好信访工作。

(八)区城棚改事务中心

具体承担改造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督导。

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摸底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包装、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所需资料的报送。

(九)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协调本辖区相关社区,配合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摸底调研工作,及时做好居民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

各成员单位未定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由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出明确安排。

六、制度保障

(一)领导包抓制度

建立区级包抓制度,区级领导每月最少一次到棚改项目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确保按时限完成改造工作。

(二)监督管理制度

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及时建立全区城棚改项目台账,实时更新台账,督促检查各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前向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工作进展汇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三改一通一落实”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为做好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将此项工作列入各成员单位重要事项之一,高标准推动全区棚户区的改造工作。

(二)互联互动,稳步推进

根据本方案,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加强联动,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局面。

(三)统筹协调,加强督导

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各承担任务单位每月25日前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由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有效推动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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