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同志,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城市管理全面工作。
崔克涛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人事科;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兼任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范留柱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马俊廷同志,调研员,分管局办公室、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办公室、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李彦欣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容管理科、环境卫生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中心。
李刚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督查考核科、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夜景亮化管理办公室。
王云灵同志,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联)、主体责任办公室。
李红波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绿化科。
唐聚民同志,副调研员,协助李刚同志工作。
陈政伟同志,副调研员,协助马俊廷同志工作。
申晓明同志,副调研员,协助李彦欣同志工作。
琚太雷同志,副调研员,协助范留柱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