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明确的旧城改造范围内,行使下列职责:
1、3、负责旧城改造相关政策的调研、拟订工作。
4、负责旧城改造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旧城改造项目推介、信息发布等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旧城改造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旧城改造有关的管理工作。
7、负责旧城改造范围内自有产权的经营和有关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实施旧城改造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和建设工作。
9、综合协调旧城改造管委会成员单位的关系,协调处理有关旧城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