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发展道路,主要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由浅入深、从“上审下”到“同级审”与“上审下”并举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983-1986年,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对部分地区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形式,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审计覆盖面在10%左右,以此积累经验,摸索财政审计工作的路子。
1987至1994年,各级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监督暂行条例》规定,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基本上习惯和适应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同时审计机关也积累了较丰富的财政审计工作经验,初步摸索出了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路子,财政收支审计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权威性也得到了加强。
xiugaimulu 财政收支审计开始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扩大了财政收支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收支审计力度,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即向本级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了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对于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5年实施“同级审”以来,审计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审计机关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和人大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保障监督职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1998年6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审计署关于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上批示:“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制度很重要。审计署的工作是认真、负责和有效的。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进一步改进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