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和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贵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筑府办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首届贵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市长质量奖”是贵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贵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或组织。现将申报市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追求卓越的经营管理,持续改进效果显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成效突出。
(四)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位于领先地位,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本市同行业前列。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时间
申报组织应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贵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企业(组织)简介一式二份,字数限在5000字以内,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内容要求编写;自我评价报告(5万字以内)一式二份,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
(二)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经有合法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年至2014年)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表、企业简介、自我评价报告装订成一册;其他证实性材料及财务报表装订成一册;
(四)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1份(含企业全景及主要生产线照片3-5张的电子版,光盘或其他存储介质均可);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申报组织和个人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其他
(一)申报企业或组织按规定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
(二)有关贵阳市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贵阳市质监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三)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在本行业、本辖区做好宣传动员、培育和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企业申报。
五、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青云路494号(质量处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