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资料
1、贸易合同履约担保的条件
企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
申请人必须具有支付保证金的能力并能提供保证人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措施(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
供、需双方已经正式签订购销合同;
贸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有别于其它种类的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明复印件;
2)供需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主合同)原件;
3)合同双方单位的开户行、帐号、通信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具体经办人职务、姓名、电话、传真;
4)经具有法定资格机构审计的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
5)通过网上达成交易的网上记录资料;
6)保证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