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赤峰市水利局所属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
职能职责
赤峰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承担如下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中工程项目划分的执行情况。
(5)参与主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
(6)负责对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
(7)负责工程建设需要,抽查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8)负责参与受监工程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9)负责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给验收委员会。
(10)负责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11)负责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
(12)负责组织培训质量监督人员。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