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地震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地震预报。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传播地震谣言,发生地震谣传时,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政府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应对市内特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和遵义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市内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地震主管部门和遵义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市内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遵义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应对市内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地震灾区所在乡镇、街道应急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3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进入临震应急期,市、乡两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挠;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各专业组必须迅速做好相关工作。
3·3·1震情监视组
加强震情监视,及时分析微观资料,加强与邻近地区地震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传递信息,交流资料,会商震情。
组织专业人员到地震预发区收集宏观前兆异常资料,做好赴震区进行宏观调查的准备工作。
3·3·2通讯联络组
对通讯枢纽工程、重要通讯线路和机房等通讯设施进行震灾预测,对发现可能遭受震灾的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做好各种应急通讯器材的准备和通讯设备抢修的组织工作,以利震后对毁坏的通讯设备进行紧急抢修。
3·3·3抢险救灾组
根据实际情况,向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情况紧急时,组织进行避震疏散。
组建抢险救护队,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3·3·4医疗防疫组
组建医疗工作队,准备好医疗抢救及卫生防疫的药品、器械及救护车辆、野外急救手术台、医疗手术工作车等。
开展抗震救灾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宣传自救互救常识。
3·3·5物资供应组
根据地震预报区的人口、预测灾害程度及发震季节,计划安排好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供应工作。
组织筹备防震和抗震救灾的材料、工具、用具,如运输工具、各种类型的挖掘机械、搭建防震棚的建筑材料等。
3·3·6交通运输组
组建抢险维修交通设施工作队。
对公路、桥梁、涵洞、港口、码头等交通设施进行震灾预测,发现险段、险点、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或排除。
3·3·7生活安置组
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震区群众的疏散路线和地点。
做好市民的安全疏散和灾民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临时住房的搭建和分配工作。
3·3·8治安保卫组
做好党政机关、机要部门及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对地震危险区的劳教人员、在押人员及社会上有恶习人员的管制工作,对重大要犯、首犯安排转移。
检查枪支弹药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装卸转移。
3·3·9震害评估组
对建筑物,特别是大型建筑、大型厂矿、大型水库及交通枢纽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性检查。
对设防标准不符合要求且易造成震害损失的建筑物,提出防御措施和紧急处理意见,并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落实。
3·3·10宣传报道组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宣传报道活动,及时防止和平息地震谣传、误传;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秩序。
宣传有关法规、震时自救和互救等防震减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