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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介

2022/07/16123 作者:佚名
导读: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明确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明确2012年质量工作重点,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二)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强化对重大设备特别是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重点工程的设备质量监管,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质审核。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参加)

(三)制定我市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遵义海关、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四)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完善进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出口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市农委、市卫生局、遵义海关、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五)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市卫生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六)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在大型企业管理绩效考核中,试点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推动企业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质量关键岗位实行培训、考核,严格按照质量规范操作。在大型企业试点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小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能委、市质监局负责)

(七)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实施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大型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八)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做好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公布一批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质监、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人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参加)

(九)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人行遵义中心支、遵义海关、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统计局参加)

四、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十)推动县(区、市)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推动县(区、市)人民政府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研究制定对县(区、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负责)

(十一)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落实获得名牌产品及增加出口创汇等质量奖励措施,以提高评审人员能力为重点,推进政府质量奖励工作。(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工能委、市财政局、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十二)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创建1-2个将质量提升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核心内容、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县级示范城市。(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住建局、市旅游局、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相关县(区、市)人民政府参加)

(十三)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适时发布产品质量统计调查结果。组织做好市、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推进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试点,探索建立技术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将产品质量合格率纳入市级统计指标体系的可行性研究。(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参加)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四)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品牌价值术语、要素、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系列国家标准,积极动员和指导我市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参加)

(十五)建设卓越绩效管理。积极宣传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国家标准,推进我市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牵头,市工能委、市商务局参加)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十六)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挂牌督办重点质量案件,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和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十七)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组织大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确保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度的落实。(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能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参加)

(十八)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启动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在全市对10种定量包装商品开展净含量监督检查。开展计量服务走进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能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参加)

(十九)加强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开展轮胎、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开展强制性认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能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遵义海关、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二十)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抓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快国家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茶及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酒类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仁怀实验室的建设,在食品、玩具、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探索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严格大型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准入条件和检测要求,严厉查处无证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农委、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八、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二十一)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质量发展纲要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对县(区、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和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二十二)加强质量教育。在我市专业学位本科、研究生教育中积极探索培养质量工程高层次人才。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动员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积极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能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十三)开展全市“质量月”主题活动。在全市开展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参加)

(二十四)分解责任、贯彻落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本实施意见涉及的负责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按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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