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组织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利为组长,分管领导王举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按照主要领导抓方向、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抓细节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公开效果、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环节。我们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例行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政务舆情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先后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无论群众首先问到谁,均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宣传水法律法规,耐心解释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听民声民意,解民疑民惑。
3.周密部署。年初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先后印发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水〔2019〕75号)、《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水办〔2019〕76号),还制定了郑州市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工作任务清单,理清水利行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环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每一则信息、每一条资讯、每一个公开节点、每一个环节分工,都对号入座,绝不含糊。需要公开的新信息不能等,不能拖,重点公开信息重点关注,限期公开。各级部门全力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主动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二)创新公开形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为确保信息公开效果,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方法,按时完成了与市政府政务服务网的数据信息对接工作。充分运用网络这一载体方便快捷、接受范围广泛的优势,优化了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将全市水利行业重要活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公布。同时,我们依托郑州水利局官方网站和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将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水利规划、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工程招标、项目建设、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库移民等内容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实现了涉水事务全方位、立体化公开,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外公开突出热点问题,重点公开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汛情、旱情、水情等防汛信息;公开农村饮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库移民扶持等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进展;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涉水项目的审批程序、时限、依据、责任处室、责任人、办公电话、投诉电话等;及时公开人事任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公消费及财务收支等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上930余条,网站公众访问量超过16万人次。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790余条。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流程,对收到的申请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反复推敲答复内容,杜绝出现敷衍应付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做到每一件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每一件答复都提交法制部门审核、每一个环节都经领导审批,并将整套手续进行登记、存档、备案。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办结答复率100%。
(三)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及时有效,以具体行动体现“放管服”改革精神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和用水户少跑腿、好办事,我们按照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放置了办事指南,在显著位置详细公开各项行政审批名称、承包机构、工作流程、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办理依据等多项信息,完善了《郑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工作现场查勘制度》和《郑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和实行“日清周结月通报季公示”制度,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岗位责任制》《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管理工作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今年,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0件,满意率98%以上,提前办结率100%。积极开展中午不间断服务、下午下班后延时服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弘扬务实作风,加强监督考核
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既是依法行政课题,更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水利系统各部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锁定目标、注重细节,突破常规、勇闯新路,以创新的举措不断破解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等问题,在发展中寻找机遇,开拓工作空间。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坚持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各处室,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和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按政务公开制度办事、“乱公开”、“假公开”、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我们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能力建设,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宣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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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0 |
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6 |
0 |
71 |
行政强制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877.0633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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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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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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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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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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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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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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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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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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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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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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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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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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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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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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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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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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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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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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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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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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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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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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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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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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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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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局网站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尚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完善政府网站有关栏目功能,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做好各项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引导公务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