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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内容

2022/07/16168 作者:佚名
导读: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建设,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提高道路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实现道路绿化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根据城市道路绿化紧贴市民生活,生态性、景观性和群众参与性强的特点,结合城市道路绿化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区建成区、上街区建成区、县(市)建制镇建成区内的所有道路。 二、考核内容 对照《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标准》,分“绿化示

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建设,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提高道路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实现道路绿化建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根据城市道路绿化紧贴市民生活,生态性、景观性和群众参与性强的特点,结合城市道路绿化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区建成区、上街区建成区、县(市)建制镇建成区内的所有道路。

二、考核内容

对照《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标准》,分“绿化示范道路、绿化精品道路、绿化达标道路、绿化不达标道路、绿化较差道路”五个档次。并按照《郑州市道路绿化达标分级标准》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分级检查考评,综合评定。道路绿化考核分为市级、县(市、区)二级。市级每月检查考评一次,每季度考核评比一次;县(市、区)级每月检查二次。检查考评采用市查与县(市、区)查、明查与暗查、随机抽查与定点复查、市民监督评议与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评情况记入工作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二)实行市民监督评议制度。依靠市民,发动群众参与道路绿化监督管理工作,采取网评、发放问卷等形式,对群众评议的问题,经核实后,分类扣分。

(三)实行媒体监督制度,在市级媒体上设立曝光台,每月对核查道路排名。对道路绿化建管不到位,或存在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予以媒体曝光。

(四)实行道路绿化评差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不按要求整改的道路,每季度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10条最差道路。

四、成绩评定

(一)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100分,每个子项累计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各项得分累加即为该次检查得分。

(二)每季度按照县(市、区)明查平均得分占10%、暗查平均得分占20%;市明查得分占30%、暗查得分占40%的比例统计出各县(市、区)、市管道路的考核成绩。

(三)对于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确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扣除该存在问题项目的全部得分。

(四)对评最差的10条道路,扣除存在问题项目的全部得分。

五、命名、奖励及处罚

(一)结合考核情况,对达到绿化示范道路、绿化精品道路、绿化达标道路标准的,由市人民政府授予“郑州市绿化示范道路、绿化精品道路、郑州市绿化达标道路”称号,向全市公布。

(二)对绿化不达标、绿化较差的道路,每季度在市级媒体上公布一次,责令限期整改至达标标准。

(三)连续两次或全年累计列入最差10条道路3次以上者,对监管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年度绿化评先资格,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深刻检查。

(四)按县(市)、区、市管三组,对每季度排名第一的县(市)、区、市管授予“郑州市道路绿化建管红旗”称号,颁发流动红旗;

连续二次获得第一名的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五)对每季度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市管进行通报,并列入“月季花杯”考评每季度综合排名,取消该县(市)、区、市管单位年终绿化评先资格;

连续二次排倒数第一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深刻检查和整改方案,进行媒体曝光;

全年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市管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六、动态管理

“绿化示范道路、绿化精品道路、绿化达标道路”命名后,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查一次,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道路绿化建设管理出现滑坡,已不再符合《郑州市城市道路分类标准》中相应级别道路标准者,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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