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01]18号)和《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01]19号)精神,撤销市国土管理局、市地质矿产局,组建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
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国土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市地质矿产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市计划委员会制订国土规划的有关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按照与省对口管理的原则,挂靠在原市地质矿产局的市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职能划到市经贸委。
(三)转变的职能
土地、矿产资源的基础信息、数据收集、预测分析及土地收购、储备、案件调查等方面的职能交给或委托直属二级机构承担。
(四)强化的职能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矿产等资源,尤其要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与管理,高效经营城市土地资产,以适应郴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