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规划局规划分局组建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3〕73号)、《关于调整各区规划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鄂州编字〔2013〕8号)和《关于印发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葛华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编字〔2013〕38号)精神,各分局设置如下:
(一)城区规划分局,加挂市规划监督局、鄂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牌子;
(二)鄂城区规划分局,加挂花湖开发区规划分局牌子;
(三)华容区规划分局,加挂红莲湖新区规划分局牌子;
(四)梁子湖区规划分局,加挂梧桐湖新区规划分局牌子;
(五)葛店开发区规划分局。
以上各局均为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同时,为各区(开发区、新区)规划委员会办事机构,业务上接受市规划局指导,规划许可按法定程序办理。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