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金昌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22/07/16129 作者:佚名
导读: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四)转借资质证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四)转借资质证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