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立即行动起来,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川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转发到辖区各企业、乡镇、街道、社区,针对部分客运企业(包括旅游客运企业)和危化运输企业存在个体挂靠经营、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散、安全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扎实进行整改,真正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二)安监局:一是9月25日前查清全市2012年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事故地点、死亡人数;二是10月底以前完成较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重点检查事故原因是否查清、责任人是否得到处理、事故预防成效是否显著;三是依据事故倒查追究制度,从驾驶人考试取证、车辆登记检验、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执法等各个方面查找行业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责任追究意见,严肃追究责任。
我局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认真配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懈努力,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