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港一般只设供驳船队编解和进行水上过驳或供船舶待泊用的锚地。河港的水上装卸作业锚地通常靠近码头作业区,不占用主航道或影响码头装卸和船舶靠离码头作业用的水域,同桥梁、闸坝、水底管线保持一定距离。如果受客观条件限制,一个锚地不能满足船舶全年使用要求,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枯水期、中水期、洪水期锚地。
(一)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
(二)符合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
(三)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四)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用于设置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
(五)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六)符合省人民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