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气象局制定的《防雷安全管理规范》(QX/T 309-2017),以及《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修订、颁布及实施,对新形势下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上述法规、办法及规范只是从大的层面对全国或全省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未充分考虑到当地产业特点以及当地综合安全监管或者行业安全服务管理方面特殊的要求。综合但不限于以上条件,为适应珠海市发展,更好落实防雷安全生产工作,为社会、大众服务,珠海市气象局启动了该珠海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计划
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DB4404/T 15.1-2021)由珠海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标准列为2019年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项目序号为13。
起草阶段
2019年9月,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市级公共服务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满足本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启动该项目预研工作,开展项目论证、标准查新及跟踪、市场调研工作;2020年1月,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技术规范制定编制任务;2020年1月,课题编制组主要编写人员内部讨论、多次修改,完成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讨论稿;2020年2月11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地方标准工作经费的通知》,将《该技术规范列为2019年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2020年4月8日,课题编制组再次召集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斗门区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编写人员,对《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讨论稿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讨论补充稿;2020年4月~9月,全部编写单位共同参与的讨论会,各方提出自己观点和建议,主要编写人员根据讨论结果进行了修改补充,完成《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征求意见稿。
标准征求意见
2020年10月16日,该标准起草组根据前期工作会议的统一要求,将该标准的起草组草案修改完善成为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完成本部分标准编制说明。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形成标准送审稿
2020年11月中旬,标准起草组对征集汇总的意见进行了研究和处理。征集的意见共计4条,其中采纳3条,部分采纳0条,未采纳1条。2020年11月20日,标准起草组根据对征求意见的汇总处理,最终形成该标准的送审稿,并送交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报批
2021年4月1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讨论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并建议标准名称修改为《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标准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上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实施
2021年6月30日,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DB4404/T 15.1-20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11月1日,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DB4404/T 15.1-2021)实施。
地方标准《防雷安全管理要求—第1部分:管理》(DB4404/T 15.1-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斗门区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许楷铖、童志明、曾汉溪、张生奇、郑伟民、仇健、郭燕龙、王成、李德昌、邱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