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建设行业工程劳动保险和工程保证担保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劳保费的收取、上交、返还、调剂和管理;
(三)负责审查全市建安企业劳保费的开支;
(四)负责编报劳保费的收支和决算。
(五)负责对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收费的管理;
(六)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协调;
(七)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环卫基础设施的配置及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阳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社会宣传教育;
(九)受委托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