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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国土资源部3月2日召开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表示,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谈到保障房建设,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会上称,要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从价高者得向惠民生转变
据会上消息,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让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转变。优质地块出让之前,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
事实上,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的做法就已在北京等个别城市推行,要求开发商在拿地时必须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房。但包括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在内的不少业内人士称,“捆绑”出让将保障房的成本转嫁到商品房地块上,容易推高商品房地价。
会议提出,要继续清理闲置用地。房地产企业闲置用地清理力度很大,但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用地清理力度还不够,一定要强化闲置用地清理,同时打击囤地、炒地。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检查清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对侵害农民权益的坚决停止。增减挂钩也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也好,建设用地规模都应该下降、减少,耕地应该增加、质量应该提高。
甘藏春则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调整2011年宏观调控政策,与之相协调,土地调控政策也应当从保证扩大内需大量项目上马的应急状态向正常状态回归,通过实施科学调控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保障建设项目合理需求。
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
关于保证保障房建设用地,会议要求,必须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并必须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的落地。各地要抓紧编制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计划,保障房计划用地一定要单列,确保“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1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被称为新“国八条”的调控文件。2月24日,国务院又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明确提出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上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公开表示,今后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并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表示,“十二五”期末,中国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达到20%以上。
同时,甘藏春还透露,2010年住房供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大幅增加,全年完成住房供地188.1万亩(不含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2009年住房供地增加73.5万亩,同比增长64.1%。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37.05万亩,同比增加124.5%。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清理,共清理整治房地产闲置用地13万亩,处置近1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