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铁路监督管理局、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加强宣传贯彻,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实施,严格督促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每一条规定落实到相关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铁路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