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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主体界定

2022/07/16198 作者:佚名
导读: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认为归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或者集体成员所有。关于界定集体所有权的各种观点 集中在集体所有权主体是集体组织法人、是集体社区或集体团体、是全体集体成员、是成员个人与法人共同等观点上。这些观点或是理论出发点不同,或是观察角度不同,都有各自的道理,但都不可能适应集体所有权的各种情况。实际上集体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样的,集体所

对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界定,应当根据集体所有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可简单地认为归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法人所有,或者集体成员所有。关于界定集体所有权的各种观点

集体所有权 集中在集体所有权主体是集体组织法人、是集体社区或集体团体、是全体集体成员、是成员个人与法人共同等观点上。这些观点或是理论出发点不同,或是观察角度不同,都有各自的道理,但都不可能适应集体所有权的各种情况。实际上集体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样的,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形式应是多样性的,不可能拘泥于某一种特定形式。农村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农民集体所有权,应采取农村社区全体成员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组范围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村范围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乡范围内的全体集体成员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村社区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分别是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村内全体集体成员,乡内全体集体成员。城镇社区集体所有制表现为城镇社区集体所有权,其主体应是城镇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城镇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的集体所有制表现为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其主体是各类专业集体经济组织。比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劳动服务公司等。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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